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社会公开补招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补招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补招,择优聘用。
二、补招条件、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张家口户籍(含县、区);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补招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补招车辆驾驶员男性2名。
岗位条件:驾驶员年龄要求35周岁—45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级及以上,有10年以上驾驶经验,五官端正,无纹身,身高1.70米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址: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五楼市场部(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大街85号)。
联系电话:0313-2051684。
3、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及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现金100元。
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核
应聘人员参加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机动车路面行驶考核,择优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合格者即可进入政审环节。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七、待遇保障
政审结束后,由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车辆驾驶员应发工资2000元,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7日